淄博市桓台县政府办公室原三级调研员于克俭严重违纪违法案。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,于克俭在担任桓台县交通局党委书记、局长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给请托企业打高分、发表倾向性意见,以“合同段就近、工程内容相似”为由规避招标等方式,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,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500万元。于克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4年1月,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。2024年8月,于克俭因犯贪污罪、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15万元。